一、总体要求
在全省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农机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全省农机事故起数不超过77起、死亡人数不超过9人,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在全省农机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要包括田间场院农机作业场所、农机服务组织、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报废回收企业、农机维修点等。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机械问题。
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未依法办理牌证。
2.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
3. 联合收割机作业期间未配备有效灭火器。
4. 本省牌证的变型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
5. 本省牌证的变型拖拉机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
6. 本省牌证的变型拖拉机未按规定注销、报废。
7.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未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违法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8. 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本省拖拉机驾驶人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和考试。
9.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使用操作人员培训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二)整治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
1. 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使用者等未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不到位。
2. 农机服务组织使用无牌无证、超出检验有效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3. 农机服务组织使用无资质人员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4. 农机服务组织使用未经安全培训人员操作农业机械。
5. 粮食产地烘干场所未做到“安全制度上墙、操作人员培训、防火设备齐全、安全防护配置、安全警示提醒”五落实。
6.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资质不符合规定,人员、设备、场地等不达标。
(三)整治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清晰问题。
1. 未落实农机安全监督属地管理责任,镇村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不健全,镇村农机安全监管能力薄弱,镇级农机安全员配备不到位,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未明确。
2. 未建立农机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机安全监管的职责不清。
3. 对粮食产地烘干场所、农机服务组织储油设施、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农机维修点等防火防爆、用油用气用电安全,未建立联动机制,未联合开展安全检查治理。
4. 农业农村部门内部农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职责不明确,经费无保障。
(四)整治农机本质安全基础不扎实问题。
1. 未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平安农机”建设文件精神,提升“平安农机”建设质量。
2. 未广泛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平安农机示范农机合作社”建设活动,未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回头看”。
3. 农机安全检查不彻底、不规范,对排查出的农机安全隐患未记录、无跟踪、不闭环。
4. 农机安全检查未向被检查单位制发书面隐患整改通知。
5. 不按规定实施省级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项目,未组织项目验收。
6. 农机监理考试、技术检验、安全检查、执法车辆等安全监管装备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7.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政策性保险惠农政策实施未全部覆盖所有涉农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