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公告
2020年 第28号
2020年 第28号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安全监察处
发布日期:2020-12-21
东海县安峰矿产综合开发公司等7家取证单位,因停止生产或终止原许可范围内的生产活动,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注销上述单位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公告。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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