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1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制度,细化内容,完善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后,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新《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制定贯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组织各处室、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学习贯彻新《条例》进行培训,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技能。
(二)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江苏安全生产》杂志、微信微博等自办媒体,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信息公开体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一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举措,定期向全社会公开阶段性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积极与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网站预测预警栏目每日实时发布预警信息。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全省应急管理部门法律法规标准库。加强事故挂牌督办、事故调查报告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13条。开设专栏公开涉及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希望社会广泛知晓、易于向社会公开的建议提案答复意见。继续强化财政信息、重点工作、统计数据等基本信息发布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重新梳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在省政务服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栏目网上发布和推送机制,实现与省公共信用平台同源发布。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通过微博微信和报纸、杂志等媒体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深入阐述文件的重大意义、精神要旨和主要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2019年共组织参与新闻发布会4场,会后发布、转载新闻共计70条。针对具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积极协调宣传部门、事发地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后,厅主要领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新闻发布会,介绍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抢占话语主导权和传播先机,使宣传引导、舆论监督朝着有利于事故处理和社会稳定方向发展。
(三)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当面申请、网站申请、寄送申请、传真申请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按照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修改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0号)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进一步规范答复流程和答复书文。全年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
(四)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并将保密审查和办文程序紧密结合在一起,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性质。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公开准确无误。明确重要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按照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进行合法性审查,一并在门户网站发布。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
(五)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一系列文件要求,不断优化栏目设计,丰富公开内容,完善网站功能。完成了原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数据迁移,按照省信用办数据归集校验标准重新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栏目,实现了行政许可信息与厅各业务系统数据对接。12月份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着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规范工作。全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4条,编入信息公开目录89条。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重要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常识、经验做法,“江苏应急与管理”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659条,粉丝1.73万人;“江苏应急与管理”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640条,吸引粉丝19.3万余人,在全国省级应急微信排行榜、全省政务微信排行榜中名列前茅。与《新华日报》、省广电总台、《中国应急管理报》等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宣传报道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刊播公益短片、滚动字幕、提示警示。8月份起,在省广电总台开设《除隐患保安全》专栏,联合有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曝光,共播出了涉及危化品、交通运输、冶金工贸等13期专题,曝光覆盖13个设区市的各类企业、单位35家,隐患70处。
(六)充分发挥考核和媒体监督作用。及时调整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评价等指标体系,加大督促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对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重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监督作用,正视媒体曝光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媒体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咨询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 | -4 | 37256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2 | +160 | 28 |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5631.8149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5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煤矿安全监察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重点以及重要工作节点,发挥电视、广播、网络作用,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普及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全民应急安全素质。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多采用文字,形式单一。下一步将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建立第三方技术支撑平台,注重运用数字解析、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易读易懂、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借助主流媒体和自办媒体力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影响力。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方面,制度保障和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厅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保密审查,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加强对新修订《条例》和有关文件的学习,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提高政策把握、回应引导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厅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煤监局
2020年2月3日